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令 |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作用,现对《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1号)作如下补充规定: |
创梦商城 | Messager | 家园 | 晓梦客服 | 游戏 | 音乐 | 路由器 | 粉卡 | 政企服务 | 天猫店 | 隐私政策| 问题反馈
© ConmengMall.Com 炫梦(上海)动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沪ICP备10004645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8572-0501,本网站所列数据,除特殊说明,所有数据均出自我司实验室测试